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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我为群众办实事】城东法院:网络查处冻结微信帐号只有0

下载安卓版imtoken钱包 2023-11-19 05:11:49

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,互联网支付也深入到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中,很多人只需一部手机就能进行衣食住行的消费。在移动支付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,一些被执行人也表现“聪明”,将银行存款转入支付宝或微信财付通,以为法院查不到他们名下的财产。 近日,被执行人马某某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,被城东法院依法冻结。无法转账、日常消费受限的马某某心急如焚,赶往法庭……

【我为群众办实事】城东法院:网络查控冻结微信账户 仅0.5元便使 被执行人主动现身

2019年,马某某因盗窃罪被城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,并处罚金3000元。根据生效裁判文书,马某某应在2019年5月18日前缴纳罚款,但马某某未积极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支付义务。因此,2021年11月15日,城东法院刑事庭将此案移送法院执行局执行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法官通过全国司法查控系统,对银行、网银、工商、车辆、证券等执行主体进行询问,省内,发现被执行人马名下的银行被发现。账户和财付通账户(微信支付)有余额,立即冻结。

虽然在财付通(微信支付)上的冻结金额只有0.50元,但对马某某的日常生活影响很大。财付通(微信支付)被屏蔽。冻结后虚拟货币交易冻结微信,马某联系了执行法官,称微信账号被冻结后,他去批发市场订菜,但押金无法发放。他又渴又饿,连买瓶水吃顿饭都困难。随后,在执法法官的解读下,马某某将3000元的罚款全部还清了,感叹道:“现在的执法力度,已经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了!”

移动支付的普及给实施带来了新的挑战,也带来了机遇。目前支付宝、微信(财付通)等网络账号已纳入全国法院网络执法查控系统。查封、冻结被执行人的微信、支付宝账号,可以有效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行为虚拟货币交易冻结微信,进一步降低被执行人失信风险。因此,开展常态化工作,化解执行难,成为城东法院的“利器”。

法官提醒:随着网络信息化和互联网支付的发展,给人们带来极大便利,一些失信被执行人为了逃避执行,将财产转移到微信、支付宝等虚拟账户。但是,网上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也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,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的也是被执行人的财产。因此,劝告部分失信被执行人不要冒险。如果您有执行能力但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或裁定,您将面临法律制裁;情节严重的,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、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。责任。

供稿/城东法院薛文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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